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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限制身份证件过期客户账户功能的公告

来源:发布时间:2018年07月20日

尊敬的客户:

    根据《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》等国家法律规范及相关规定,如果客户身份证件已过有效期,银行有权中止为其服务。为进一步加强客户身份识别,保证您的账户安全,我行将对开户时所持证件(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、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证明文件)有效期已超过90天,且未及时来我行更新的客户采取限制的措施,暂停业务。为确保您的账户正常使用,请您在证件更新后及时至我行修改证件有效期等信息。

    如有疑问请拨打联系电话0515-86871699或至我行营业网点进行咨询,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。

特此公告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江苏响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8年7月20日